2025年07月28日 點擊:[]
Ver:20250728
一、科研經費支出要求
1.設備費
l 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
l 與項目直接相關的計算類儀器設備(計算器、電子天平、測厚儀、硬度計、測溫儀等)和軟件工具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
l 設備費預算原則上不予調增,可由項目負責人自行調減用于業務費;如確需調增的,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并附相關的支撐材料,經分管科研校領導批準后予以調劑。
l 縱向項目、校級項目經費中,設備費不得用于購置通用辦公設備(電腦、 打印機、照相機等)。
l 不可開支生產性設備購置費、基建設施的建造費、辦公室或實驗室常規維修改造費。不可開支屬于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支撐條件的設備購置及租賃費。
2.業務費
l 材料費:不可列支生產經營性材料、基建材料、通用辦公耗材(復印紙、硒鼓、U盤等)。購置辦公耗材可從間接費用中支出。
l 測試化驗加工支出:按照《五邑大學采購管理辦法》執行。與項目研究任務相關的軟件測試、數據加工整理(委托第三方公司采集數據)、大型計算機機時等費用可在此項列支。
l 燃料動力支出:項目研究過程中直接消耗的水、電、氣、燃料(如汽油、柴油、天然氣、實驗用特種氣體)等費用,不包括車輛燃油費或實驗室的日常水、電、氣、暖消耗等費用。通常適用于可單獨計量的實驗室大型儀器運行、野外考察設備燃料、高性能計算服務器電費等。
l 差旅費:嚴格執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教職工外出按照《五邑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修訂稿)》(邑大〔2025〕181號)辦理手續。報銷按照《五邑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邑大〔2024〕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差旅費管理的通知》(邑大〔2025〕206號)執行。
l 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支出:不可編列通用性操作系統等非專用軟件購置費、日常手機和辦公固定電話的通訊費、日常辦公網絡費和電話充值卡費用、非本項目(課題)申請的專利維護費用、論文潤色/修改/翻譯費等。
3.直接人力資源成本費
l 勞務費:不得支付給本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人員。
l 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本項目及所屬課題研究和管理的相關人員。不可開支學生論文答辯、學生科技競賽等與項目無關的專家評審費。
4.績效支出
l 領取績效人員:實際參與研究的項目組成員,以酬金形式發放,個稅自理。學生、博士后、科研助理等從直接經費中領取勞務費的人員不再領取績效。
l 學校出資資助的科研項目不預算績效。
l 縱向項目績效在年度報告或結題報告通過科研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后由科技處按年度組織發放。
l 橫向項目績效由項目組在項目中期得到委托方書面確認通過和項目完成結題驗收后申請發放。
l 項目申請延期的,延期辦理當年暫停發放。
二、報銷材料準備
經辦人按具體事項提交材料。
? 必選項:
l 報銷單/請款單(含費用明細、預算科目代碼)
l 合法票據或支撐材料(發票、行程單、支付憑證等)
l 支出經費的科研項目材料(包括項目名稱、項目號、項目類型、能夠明確支撐本報銷事項相符的項目預算【如預算表】的附件)
? 根據實際業務類型選擇:
l 合同/協議,立項申請表、中標通知書、履約保證金繳納憑據、政府采購項目還需提供政府采購合同備案表(單筆≥30000元)【設備、軟件采購;測試化驗加工等服務類】
l 使用科研經費采購設備項目信息表【設備、軟件采購】
l 驗收單【設備、軟件采購】
l 會議通知、日程、參會名單等【參加、舉辦會議】
l 邀請函【邀請校外專家到校進行學術活動】
l 教職工因公外出報備審批表或中層干部外出報批(報備)表【外出科研活動】
l 科研差旅信息表【無函件/通知外出科研活動,已辦理《外出報備審批表》的不需要再辦理此表格】
l 測試化驗加工合同及結果報告【測試化驗加工】
l 國際合作批件(涉及外匯支出)【出國(境)】
l 出國(境)審批批文【出國(境)】
l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報銷材料審核
1. 課題負責人初審
l 費用與科研任務的相關性(不可支出與本項目無關的費用)
l 支出是否符合預算科目及限額
l 報銷單據真實性、完整性
l 報銷材料齊全,簽字確認
2.二級單位審核
l 如涉及票據不全等特殊差旅,審核合理合法性
l 核查因調研、參加會議等外出前是否已報備審批
l 初審設備采購的必要性,是否重復采購
3.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特殊情況報銷、經費轉撥、績效發放)
l 經費來源與屬性匹配性(是否屬于該類項目允許的支出范圍)
l 項目經費預算(有無相應類別的支出預算)
l 敏感支出復核(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國際合作費、績效等)
l 外協(測試化驗加工/合作)經費轉撥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l 是否屬于經費管理辦法中明確禁止列支的項目(如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屬個人承擔的費用、基建費等)
l 績效是否允許發放及其額度
4. 財務管理部門審核
l 票據合規性(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章、項目信息完整)
l 支付方式合規(對公轉賬、禁止現金支付)
l 差旅費、會議費是否符合相應標準
l 資產入賬登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l 勞務費、專家費發放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l 個稅代扣代繳(勞務費、評審費等)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