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經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辦公室研究決定,新長城——特困大學生自強項目將繼續對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此次計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共 7 名,資助標準為 2000元/人/年。現將具體通知如下:
一、 時間安排
申請時間:5月13日-5月15日
評定時間:5月16日-5月23日
二、工作流程
(一)學院召開會議
各學院召開各班學生干部會議,認真傳達通知要求及評定程序,確保評定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同時,學院加強對各社會資助者介紹與宣傳,將資助者的博愛精神傳遞到各班級。
(二)各班級召開會議
各學院組織好各班班級會議,確保學生干部將學院會議精神傳遞到每一位同學,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每位學生能按時申請。同時,請各班組織成立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由班導師、學生干部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資助小組學生代表應責任感強、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負責,善于溝通,確保申請人的隱私不被泄露。資助小組成員應避開申請人員,請將資助小組名單上報學院。
(三)個人申請
申請人于5月16日上午12點之前,將申請材料提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申請材料:申請表兩份、自薦材料一套 [ 內容包括:申請書(介紹家庭情況、申請理由、對新長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或家庭經濟情況證明等]。
(四)班級審核推薦
5月16日-5月18日,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同學的材料,最后將結果提交班導師審核簽字。同時,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天,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
(五)學院審核推薦
5月19日-5月20日,各院成立由黨總支領導、輔導員、班導師代表組成的院級資助工作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結果,向全院學生公示,公示期為兩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學院資助工作小組提出,如確有錯漏,應予更正,公示期結束后報學生工作部審核。
(六)學校審核
5月21日-5月23日,學生處組織以各學院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成立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將初評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全校公示三天,確定名單,評審結果呈送各資助者審議。
三、工作要求
1.申請者:請申請者下載《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申請表》(附件1),嚴格按照申請表要求填寫,并按照《個人申請資料目錄》(附件2)的要求及順序排好交到班級資助小組。
2.班級:請認真填寫《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附件3),公示結束,將申請者個人材料、《新長城候選學生信息一覽表(打印版)》(附件3)和《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三份紙質材料交到學院輔導員辦公室,《新長城候選學生信息一覽表(電子版)》(附件3)發到學院指定郵箱;
3.學院:請學院按照《新長城自強助學金評選辦法》(附件3),嚴格把關,確保真正困難的學生獲得資助。同時,認真填寫《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公示結束,將學生個人申請資料、《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新長城候選學生信息一覽表(打印版)》和《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紙質材料交到學生處,將學院《新長城候選學生信息一覽表(電子版)》發到:wyujiangzhudai@163.com。
四、助學金金額及名額
資助家庭經濟困難2015級新生共 7 名,資助標準為 2000元/人/年
五、助學金管理
1.五邑大學學生處將負責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的管理,分年度向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辦公室提交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發放計劃、受助名單及發放明細表供審核。
2.五邑大學財務處負責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的發放工作。
3.受到資助的同學書面向中國扶貧基金會新長城辦公室匯報在校學習、生活和思想等狀況,并表示感謝。
4.學校將長期監督獲得助學金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綜合表現,如獲獎學生獲助后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學生受助資格,追回助學金。
六、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新長城自強助學金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馮老師,電話:0750-3296251; 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或學生處網站“回音壁”。
請各學院做好相關評定工作。
1.《新長城自強助學金候選學生申請表》
2.《個人申請資料目錄》
3.《新長城自強助學金相關資料》
學生處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