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我省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工作的通知》(粵教助函〔2016〕46號)文件,為做好今年我校本科生國家獎助學金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助學金項目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二、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普通高校學生設立的榮譽最高國家級獎項,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各學院要嚴格把握評審標準,認真審查參評學生資格,具體要求如下:
1.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
2.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需附道德風尚等方面有特別突出表現的證明材料。
3.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學院要嚴格把握“家庭經濟困難”和“品學兼優”的主體資格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應在評選范圍內位居前列不得低于30%,且必修課程沒有不及格科目。
2.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超出前30%,但均位于前50%,必須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優秀,需附道德風尚等方面有特別突出表現的證明材料。
3.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獲得國家獎學金。
(三)國家助學金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中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
1.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2.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三、工作流程
9月15前, 各學院組織召開班級會議,各班組織召開班會傳到通知及學院會議要求。
9月16日-9月20日,各班資助小組審核申請人材料,班級公示1天。
9月21日-10月8日,各學院審核申請人材料,學院需在工作日公示3天。
10月9日-10月10日,學生處組織以各學院負責資助工作的輔導員成立資助評審工作小組對推薦者進行評審,將初評名單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10月10日-10月15日,全校公示五天,確定名單。
10月17日,學校將審核結果報送省教育廳。
四、工作要求
1.申請者:請申請者下載對應申請的表格,嚴格按照申請表模板填寫,不得修改表格,并按照《個人申請資料目錄》(附件1)的要求及順序排好。
國家獎學金申請者:請于9月20日之前,將申請材料提交到輔導員辦公室。申請材料:申請表2份、自薦材料一套 [ 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以第三人稱擬寫)、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
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申請者:請于9月20日之前,將申請材料提交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申請材料:申請表1份、自薦材料一套 [ 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以第三人稱擬寫)、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科研成果材料、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或家庭經濟情況證明等]
2.班級:請認真填寫《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表》和《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公示結束,將申請者個人材料、《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版)》、《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版)》、《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表》和《班級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紙質材料交到學院輔導員辦公室。《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到學院指定郵箱;(所有表格見附件2)
3.學院:請學院按照相關《五邑大學學生獎勵規定》及國家獎助學金的申請要求,嚴格規范評審程序,嚴格把握評審標準,在學習成績、突出表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方面把好關,切實評選出符合條件的學生。同時,認真填寫《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和《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公示結束,請于10月8日上午十點,將學生個人申請資料、《國家獎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版)》、《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版)》、《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紙質版)》、《學院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表》和《學院資助工作小組審核表》紙質材料交到學生處,國家三金學生名單匯總表的電子版發到將學院受助學生名單匯總表(電子版)》發到:wyujiangzhudai@163.com。(所有表格見附件2)
五、資助金額及名額
請各學院下載《2016年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分配》(附件3)
六、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2015-2016學年綜合測評及獎學金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校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馮老師,電話:0750-3296251; 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或學生處網站“回音壁”。
附件:
1.《個人申請資料目錄》;
2.《國家獎助學金相關表格》;
3. 2016年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名額分配;
學生處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