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校學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助﹝2016﹞40號)精神,認真做好我校2016年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費資助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1.2016年參軍入伍的在校生、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復學生;
2.以往年份漏報的符合補償代償或相關資助條件的學生;
3.以往年份已接受學費資助且剩余學年需按新標準補差資助的退役復學在校生;
4.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為士官的學生。
二、資助標準
2014年7月1日以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及服義務兵役退役復學的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的標準為,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申請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費標準低于8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申請;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金額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標準低于12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申請。補報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復學的學生,按照舊標準執行。
三、報送材料及時間
(一)學生申請材料
學生按照不同的類型,報送給學校的材料如下:
1.應征入伍畢業生、在校生。
(1)《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從網上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原件一份。
2.退役復學生。
(1)《退役證書》復印件一份(需復印封面和內頁)(如該生退役時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請人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復學證明復印件一份;
(3)從網上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高校學生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表》原件一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從網上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原件一份。
(二)報送時間
1.請各學院下載《五邑大學參軍入伍學生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對本學院學生參軍入伍情況進行摸底并于10月10日上午11點前,將匯總表發到學生處電子郵箱wyujiangzhudai@163.com;
2.請各學院通知今年所有符合條件申請的學生(2016級新生不用申請),請于10月10日上午11點前,將申請材料報交到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科馮老師(南主樓221),聯系電話:0750-3296251。
四、工作要求
各學院嚴格執行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政策,認真做好審核和備案工作。為確保每一位符合補償代償或資助條件的學生都能及時獲得補償代償或資助,務必提醒學生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將所需申請材料交到學生處。各學院請聯系符合條件的2016年9月應征入伍學生或家長盡快履行相關手續,以便給學生或家長留出審批蓋章的時間,避免造成學生錯過今年的申報時間。
附件:《五邑大學參軍入伍學生情況統計表》
學生處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