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社(2014)188號)和《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2015】1859號)的規定,在畢業年度內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15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現就申請求職創業補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且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殘疾的2016屆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標準
按1500元/人標準一次性發放。
三、申請流程
(一)學院召開會議。各學院組織召開畢業生班級會議,認真傳達通知要求,加強宣傳,切實保證符合條件的每位畢業生能按時申請。
(二)個人申請。
1. 請符合申請條件的2016屆高校畢業生,請于3月9日之前,認真填寫《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附件2)和《2016年五邑大學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人員基本情況》(附件3),以個人姓名命名壓縮文件,以班級為單位,發到各學院指定郵箱;
2.電子版填寫好后,請于3月11日前將紙質申請材料按照序號排列后,以班級為單位提交到各學院輔導員辦公室。紙質申請材料要求如下:
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
(1)《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高校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件復印件(證件上要有2016年領取低保費或者2016年年審的記錄)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校園卡復印件。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
(1)《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復印件(必須是貸款合同復印件,銀行開具的貸款證明不予受理)。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校園卡復印件。
殘疾的2016屆高校畢業生:
(1)《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 殘疾證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4)校園卡復印件。
(三)初審公示。各學院將檢查無誤后的申請學生材料和《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附件2)紙質材料于3月14日上午11點前統一提交到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科(南主樓221)進行初審。并將《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附近2)和《2016年五邑大學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人員基本情況》(附件3)電子版發到wyujiangzhudai@163.com。審核通過名單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申請學生材料和《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提交到江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核,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按國庫支付規定撥付到學校。
(五)學校根據規定,將求職才補貼一次性發放到通過審核的畢業生個人賬戶(校園卡賬戶)。
四、其它說明
申請補貼的畢業生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將責令退回補貼并將不良記錄記入其本人學籍檔案,并上報相關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因此,請各學院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和資格審查工作。
附件:
1.《廣東省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
2.《廣東省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
3.《2016年五邑大學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人員基本情況》
學生處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