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文件精神,認真落實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2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學生工作隊伍建設,宣傳表彰一批長期在一線從事學生工作,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優秀學生工作者,更好地調動和激勵高校學生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關于舉行第六屆廣東省高校學生工作“紅棉獎”評選活動的通知》(粵高學委〔2016〕2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長期在一線從事學生工作累計20年及以上的高校專職學生工作現職者(任職截止至2016年5月6日),包括長期在一線工作的院系黨委副書記、輔導員以及學生工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等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思想政治素質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熱愛學生工作,尊重理解學生,關心愛護學生,品德高尚,敬業愛生,作風正派,為人師表。對學生工作有高度的職業認同感。
(三)長期以來遵循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積極探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載體,努力拓展工作途徑,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學生工作業績突出。
三、評選名額
原則上各高校推薦候選人1名,曾獲該獎項的個人不重復推薦。
四、評選程序
(一)學校推薦:各高校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組織本校符合條件的學生工作人員進行報名,并在本校范圍內組織初評,確定符合評選條件的人員,按時報送材料。
(二)網絡展示:候選團隊和個人先進事跡材料在微博、微信平臺(“中山大學學生處”新浪微博、“中山大學學生工作通訊”微信公眾號)展示。
(三)組織評審:學生工作專業委員會對各高校上報人員進行評審,確定最終獲獎人選。
(四)表彰:將于專委會2015年年會上對獲獎者進行表彰。
以上紙質版材料和個人主要成果原件,于2016年4月26日前交到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科(南主樓221辦公室)審核。相關材料的電子版請發送到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
附件:第七屆廣東省學生工作“紅棉獎”推薦表
五邑大學學生處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