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fā)〔2004〕16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施意見》(粵發(fā)〔2005〕12號)等文件精神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實推進我省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的科學化、專業(yè)化進程,根據《關于評選第四屆“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精品項目”的通知》(粵高學委〔2016〕3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精品項目是指由院(系)輔導員或校、院(系)學生工作團隊持續(xù)開展實施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取得明顯育人成效或工作成績,在校內外產生廣泛影響的學生工作項目。
二、評選要求
(一)項目內容
各高校在學生事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分為思想政治教育課程和學生事務管理工作兩大類。
1.思想政治教育課程是指高校院系副書記、輔導員或其他學生工作人員講授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類課程。包括黨課、團課以及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形勢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指導等課程。
2.學生事務管理工作是指項目團隊結合學生思想實際,開展黨團組織與班級建設、主題教育、校園文化建設、實踐育人、網絡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教育、學業(yè)指導與生涯規(guī)劃、緊急事件處理、資助育人、主題班會等工作。
(二)項目要求
1.圍繞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凸顯時代特征和地區(qū)、學校特色。
2.貼近大學生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實際,致力于培育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主題突出,成效顯著。
3.富有針對性、實效性、示范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經驗、固定的工作平臺或長效的工作機制,可示范、可引領、可輻射、可推廣。
4.課程類項目應有教學理念、教學設計、教學大綱等完整的課程系統(tǒng)資源,內容豐富,實用性強。
三、評選程序
(一)學校推薦:各高校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組織校內精品項目評審,向專委會推薦一個候選項目;
(二)網絡投票:候選項目材料在“中山大學學生工作通訊”微信公眾號推送,并組織開展網絡投票活動(網絡投票活動將另行通知),投票結果將作為評審結果的重要參考;
(三)項目評審:學生工作專業(yè)委員會對候選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最終獲選項目;
(四)表彰:將于學生工作專業(yè)委員會2015年年會上對獲選項目進行表彰。
四、報送材料
(一)填寫“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精品項目”申報表(附件一),并經所在高校學生處蓋章;
(二)撰寫一份符合格式規(guī)范的項目書(5000字左右,格式參見附件二),項目書應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理念、項目特色、項目實施、項目成效、項目計劃等內容。
以上紙質版材料,于2016年4月26日前交到學生處學生事務管理科(南主樓221辦公室)審核。相關材料的電子版請發(fā)送到郵箱wyuxueshengchu@126.com。
附件1.第四屆廣東省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精品項目申報表
附件2.“高校學生事務管理精品項目書”撰寫格式要求
五邑大學學生處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