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處、各學院:
為保障寒假期間留校住宿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從1月21日到2月19日期間,未經申請審批,學生不得留校住宿。學生確因參加學校安排的科研、實習或競賽等活動,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留宿,須經家長同意、報學院(研究生報研究生處)審核批準后方可留宿。
請研究生處和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研究生和本科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工作,并于1月11日前將《五邑大學寒假留宿登記匯總表》發到學生處宿管科老師郵箱:1206888469@qq.com
留宿申請流程:
下載留宿申請表→填寫留宿申請表→交學院老師審批(同時上交一張照片制作臨時出入卡)→學院填報留宿登記匯總表→交宿管科審核→宿管科制作臨時出入卡→發放臨時出入卡→學院開展留宿學生安全教育
附件:《五邑大學學生假期留宿申請表》
《五邑大學寒假留宿登記匯總表》
學生處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