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政策,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中央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的通知》(粵財教[2014]291號文)和《關于下達2014年中央國家助學貸款獎補專項資金的通知》(粵財教[2014]6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設“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助學金。現就評定有關工作做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2015級綠色通道的家庭經濟特困學生。
二、資助項目、標準及名額分配
困難生活補助金,專門用于資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的家庭經濟特困學生,每人2000元,全校擬資助190人。
三、評定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家鄉,道德質量優良,遵紀守法。
2、熱愛專業,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學習成績或高考成績優良。
3、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集體活動,熱心公益。
4、品德修養好、生活儉樸、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5、家庭經濟困難,重點考慮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低保等家庭經濟極度貧困、沒有經濟來源的特困生。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該項助學金:
(1)2014—2015學年度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或享受各類獎助學金總額超過5000(含5000元)的學生,不能申請此項資助;
(2)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者(含通報批評);
(3)在受助期間學習不夠刻苦,有曠課記錄者;
(4)在受助期間有兩門以上課程考試不合格。
四、評定程序
1、個人申請:申報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資金助學金的學生,請于12月7日前將填寫《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1)、《"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助學金"受助學生基本情況一欄表》(見附件2),并如實提供助學貸款還款計劃、家庭經濟情況等證明材料交到班級評審小組;
2、班級審核推薦:申請人所在班級班導師認真審核材料并填寫審核意見交學院輔導員老師辦公室;
3、學院審核:學院提出評審推薦意見,請學院在工作日進行三天公示。公示完,最遲請于12月14日下午將結果匯總報學生處;
4、學生處組織學校助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于12月15日進行全校公示5天無異議者,確定為受助學生名單,并報省財政廳和教育廳備案。
五、工作要求
1、請各學院深入貧困學生,走訪、了解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摸底排查,認真做好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助學金的評選工作。嚴格審查資助對象的申請條件。在符合評審條件情況下,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孤殘學生、“低?!奔彝サ膶W生等特殊情況的,應予以優先考慮。
2、各學院在認定家庭經濟極度貧困學生的過程中,既要堅持審查相關證明,更要注重了解學生的實際家庭經濟狀況、日常消費情況和平時生活表現。
3、各學院應當教育學生回報社會。受到無償資助的學生應當承擔適量的社會公益勞動,具體社會公益勞動方案由學院制定。
希望各學院高度重視評選工作,廣泛宣傳,公開、公平、公正、民主評選,以確保讓最困難的學生獲得資助,切實發揮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資金扶貧幫困的積極作用,讓學生充分感受到國家和黨的關愛和厚望,促進他們努力學習、奮發成才。
附件一:《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資金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二:《"五邑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中央獎補專項助學金"受助學生基本情況一欄表》
附件三:各學院分配名額
學生處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