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五邑大學學生獎勵規定》、《五邑大學學生各類助學金評定辦法》的要求,從即日起開展2014-2015學年度本科生獎(助)學金評選,現就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3月23日-4月14日,學院根據各類獎(助)學金評選辦法組織符合條件學生進行相關獎(助)學金的申請、審核工作,并公示名單。
4月15日-4月16日,各學院將學生申請資料和各類獎(助)學金匯總表交到學生處。
4月17日-4月26日,學生處匯總審核,報學校審批后全校公示。
1.個人申請:需要申請的學生將申請表和自薦材料一套(內容包括:個人事跡材料、成績證明、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或家庭經濟情況證明)送交班級審核小組和班導師進行審核。
2.班級審核:班級審核小組、班導師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
3.學院審核:各學院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并將本學院擬推薦的學生材料于4月16日前報送學生處。
5.學生處將初選名單全校公示,確定名單,評審結果呈送相應單位審議。
1、請各院系深入貧困學生,走訪、了解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摸底排查,將真正屬于極度貧困、極需幫助的學生推薦上來,認真做好本次助學金的評選工作。嚴格審查資助對象的申請條件。在符合評審條件情況下,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孤殘學生、“低保”家庭的學生等特殊情況的,應予以優先考慮。
2、各院系在認定家庭經濟極度貧困學生的過程中,既要堅持審查相關證明,更要注重了解學生的實際家庭經濟狀況、日常消費情況和平時生活表現。
3、各院系應當教育學生回報社會。受到無償資助的學生應當承擔適量的社會公益勞動,具體社會公益勞動方案由學院制定。學生處將在本學期末對各學院執行情況進行調研。
希望各院高度重視評選工作,廣泛宣傳,公開、公平、公正、民主評選,以確保讓最困難的學生獲得資助,切實發揮資助育人與人文關懷的積極作用,讓學生充分感受到國家、黨和學校的關愛和厚望,促進他們努力學習、奮發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