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加強學生安全工作,維護學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安全,及時掌握學生自發集體外出動態,現就學生自發集體外出報備相關規定如下,請各學院認真貫徹落實。
一、周一至周五上課期間,學生不得自行組織集體外出。如周末安排上課,學生不能私自與任課老師調課,擅自外出的,按曠課處理。
二、各學院加強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組織各班級開展一次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學習活動,并學習《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范能力。
三、學院不組織春游、秋游等與學習關聯不強的活動,只組織教學計劃內或公益性集體外出活動。自發集體外出的學生,安全責任由組織者和參與者負責。
四、周末或公眾假日集體出游,組織外出活動的負責人需填寫《五邑大學學生自發集體外出報備表》和《五邑大學學生自發集體外出人員名單登記表》,向學生處和學院報備;(學生處網站“相關下載”下載)
五、報備材料需一式三份,分別交給學院、學生處和保衛處備案。
六、對于未進行報備集體及班干,取消該學年度“優秀班級”和“學生干部”評優資格。
《五邑大學學生自發集體外出報備表》
《五邑大學學生自發集體外出人員名單登記表》
五邑大學學生處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