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了深入推進學生學業指導工作,學生學業指導中心擬建立學業指導師隊伍,全面開展對學生學業集體或個別指導工作,請各院(系)推薦學業指導老師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及名額
1.推薦對象:各院(系)專任教師;
2.推薦名額:推薦名額見附件3。
二、推薦條件
1.熱愛學業指導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責任心;
2.有較豐富的學業指導知識,能運用相關專業知識為學生提供學業指導;
3.有親和力、受學生歡迎;
4.有學業指導經驗者優先。
三、推薦程序
1.由各院(系)推薦或自薦,并于10月31日前將推薦或自薦教師的電子版登記表及匯總表(詳見附件1、2)發到學生學業指導中心電子郵箱wyuxyzdzx@126.com 。
2.學校將對符合條件的學業指導師頒發聘書。
附件1:五邑大學學生學業指導師登記表
附件2:各院(系) 推薦或自薦學業指導師匯總表
附件3:各院(系)推薦或自薦學業指導師名額一覽表
學生學業指導中心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