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城區籍住宿生:
需要申請退宿的江門城區籍(不含外海,潮蓮,禮樂,荷塘,棠下,杜阮及新會城區)住宿生,請從附件下載填寫《五邑大學學生不住宿申請審批表》,經家長、班導師、院(系)輔導員老師簽字同意后到學生處宿舍管理科辦理退宿申請手續。
辦理時間:6月9日(星期天)15:00—16:30
辦理地點:學生處宿管科(主樓222室)
注意事項:請帶上能證明學生本人戶籍地址在城區的有關證件原件,如戶口簿、身份證等。
另: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非江門城區籍住宿生不予辦理退宿。
學 生 處 宿 舍 管 理 科
二O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下載:五邑大學學生不住宿申請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