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師生:
根據《五邑大學“諾斯貝爾獎學金”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現開展五邑大學2023-2024學年“諾斯貝爾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申請時間:4月3日-4月16日
二、獎勵名額及金額
每年獎勵6人(申報條件未達到,名額差額不候補)。本科生4名,獎勵金額為3000元/人;研究生2名,獎勵金額為4000元/人。
三、申請對象
藥學與食品工程學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科生及研究生。
四、申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道德品質優秀,遵紀守法。
(二)本科生、研究生基本條件:
1.基本條件:
(1)本科生:在2023-2024學年度綜合測評中,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均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前40%,積極參與科研活動并取得優秀成果非常突出優先考慮。
(2)研究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習成績和學業獎學金分數排序均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前20%;積極參與學校、學院活動并取得優秀成果,德育積分或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優先考慮;成果獲得時間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在滿足基本申請條件的前提下,申請人還應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五邑大學為第一單位第一、二作者或通訊單位發表的高水平論文;
(2)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全國性和省級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挑戰杯”、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獎勵(項目負責人);
(3)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通過專家鑒定的國家專利;
(四)積極參與志愿服務活動,2023-2024學年志愿服務活動時間不少于20小時(以學校青年志愿者協會時間認證登記為依據);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該學年度的評選:
1.在校期間受過處分(含通報批評);
2.本學年所學課程(含重修課程)有不及格者;
3.本科生德育測評分低于80分、研究生德育積分低于15分;
4.證明材料弄虛作假者。
五、評定程序:
(一)個人申請。參評個人提出申請并應出具如下材料:
1.《五邑大學“諾斯貝爾獎學金”申請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
2.紙質版和電子版申請材料各1套:個人事跡(以第三人稱擬寫,2000字以內)、成績證明和科研成果證明等材料;
3.《2023-2024學年“五邑大學諾斯貝爾獎學金”匯總表》電子版1份。
(二)班級評議。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審核申請學生的材料,班級資助工作小組進行評議,填寫明確的評議意見,并做好班級資助工作小組會議記錄,最后將結果提交班導師審核簽字。同時在班級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確保班級每一個同學的知情權;公示后于4月16日前以班級為單位,把電子版材料整理好發送郵箱:843895571@qq.com,紙質版材料交至馬蘭芳樓214辦公室。
(三)黨組織審核。申請學生需經過班級所在的學生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審核通過。
(四)學院初步審查。院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優中選優、公開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學生進行初步審查,并經學院黨委審批同意,將推薦名單在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
(五)報送推薦名單。學院公示無異議后,評定結果呈送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審議。
六、獎學金管理
(一)藥學與食品工程學院負責該項獎學金的管理,定時向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獎學金評定、發放方案,年度獎學金評定結束后,學院將向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情況報告。
(二)學院將長期監督獲獎學金學生的學業進展情況、綜合表現,宣傳獲獎學生的先進事跡,充分發揮榜樣的引領示范和勵志教育作用。如獲獎學生獲獎后發生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學生獎學金資格,追回獎學金,并及時通知諾斯貝爾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學院負責該項獎學金的評定,財務處負責獎學金的發放工作。
七、監督與投訴
在開展評定工作過程中,接受全院師生監督。如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況,接受來電、來信投訴。投訴方式:張老師,電話:0750-3299395。
藥學與食品工程學院
2025年4月3日